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FASHION可以是一種精神,一門宗教,也是一門生意;

是美酒,像麻藥,也可能變成毒品。

 

  臺灣對於時尚的敏感起源甚晚,主要也和社會開化程度有關。


  在社會學上,可以用被熟知的層次需求論來解釋;間單地說,凡事的最低需求即為溫飽,因此在我們的上一代,對於時尚的認知、概念、敏感程度及需求,和60年代後期出生的現今30代以下族群,基本上具有相當落差。然而沒有需求,便不會出現產業結構。誠如破題所述,時尚也是一門生意;客源飽足、客層豐富,才能產生多彩多樣多完善的產業結構。


  很遺憾地,臺灣顯然不能提供這樣的環境。


  以人口論,2300萬人之間,必須先計算它的世代別,以及考量到少子化問題。少子化會影響到產業的延續性,是臺灣地區非常重要並且急迫的課題(不過我也懷疑,世界能容許人口激增到何種程度)。計算完人口之後,從中才抽出產業的目標客群。粗糙地說,所謂的目標客群,就是指口袋裡流得出鈔票的客人。這必須要和經濟層面緊密結合。當然政策的層面也有所影響,但是,時尚產業在台灣缺乏經驗,而稅金與資源都是有限,想依賴政府發展產業,你不能不設想我們所謂政府究竟願意、有辦法支持他們不熟悉的產業到多久。


  時尚產業不是臺灣的本,你沒有上游源頭的職人,空有一堆在下面幻想的設計師是成不了事的。


  若有人說,為什麼設計師要出走,為什麼設計師要在海外留學,為什麼到了海外發展就是臺灣之光,那根本不是臺灣之光。這些在海外發展的設計師,大多數不過只是出生在臺灣,這是一種湊巧,就好像他可能碰巧流著肯亞的血液那樣,像數學一樣的機率問題。這些設計師,接受的是海外的教育,收納的是多元文化,結合的是當地產業,支援的是當地政府,鎖定的是非臺灣客層。只因為他湊巧出生在臺灣,就要冠上地區之光的名號,也未免太搞不清楚狀況。


  臺灣無法產生自己的時尚產業,和臺灣的游擊性結構(中小企業)也很有關聯。服裝雖然也可以由中小企業展開,卻會影響到它的單價。發展得最好的時裝中小企業,名字叫做訂製婚紗。臺北的中山北路婚紗街,每年可以帶來數以億計的產值,他們不需量產,做一套是一套;他們只事生產設計,不需配合國內中上游。原料引進自義大利或者法國等,他們因為不必倚賴島內不完整的中上游結構,直接和產業先進國聯結,因此得以活存。然而這種異例顯然並不適用於生活所需。


  缺乏產業歷史是種現況,市場無從擴長則是未來的展望。臺灣的中堅人口正在委縮,我認為改善生活品質的基礎項目是未來的趨勢,因為這些事情貼近人群生活的第一線,你必須很急迫地、馬上找得到人去做,比如醫療。簡單地說便是迫切地需要能解決社會問題的人力。而勞動人口花在這些部份之後,剩下的餘力才可能發展其他的娛樂。只是穿著,不算時尚;時尚已經達到娛樂層面。沒有生產、企劃、製造,沒有足夠客群,臺灣能走的就是一條引進的路,也就是現在持續的主要概況。


  在這樣的情況下,若你要求臺灣發展出一套自己的路,是不是簡直像無稽之談一樣地可笑?我們的時尚產業可有所謂自己的元素存在。當國產品牌,如花木馬、0918和韓國水貨價格相當,抵擋不了淘寶的低價攻勢,身為消費者,你會為理才下怎樣的判斷?還是,要走一條中高價位的路,像WHIPLE一樣訂價拉到4000元新臺幣以上起跳,為了品質成本,捨棄主要市場。設計師夢想實現的道路必定要和產業經濟結合,因為我們實現夢想的地點是現實世界,不在舞臺上也不在夢裡。曾經有朋友和朋友之間戲鬧,說「設計師都是瘋子」,為此我曾經大怒一場。這是外界對於設計師的誤解,設計師不能想到什麼就做,想要什麼就一定要做;我們並非不斷挑戰不可能的任務,必定是認為可行了才去做。因為賠光之後,不單是沒有收入的問題,還可能背上一屁股債。然而我們可能除了這行之外,幾乎沒有其他的產業謀生技能。不瞭解的人,那是因為他只是看看就下評斷,以「瘋子」形容任何一個努力的人,都是非常輕蔑而失敬的。最起碼他實行了你根本還沒有去做的事;做不到的事,你沒有去做過的事,擅自批評是一種修養的缺陷。


  拉回社會大眾所需要的時尚,最大的前提,就是「穿得起」;一切都從買得起開始,才有後續可談。然而以進口服飾及水貨為主的臺灣流行市場,市面上首先就不存在所謂的「臺灣流行風格」。臺灣和南韓的發展情況不同,並沒有像南韓有辦法逐漸形成,這是臺灣和南韓兩者雖然都走在別國的設計陰影下,卻截然不同的地方,南韓已經漸漸有他們自己的風格,這和他們比臺灣地區提早發展固有文化的關係非常之深。談設計師的路和設計的概念離一般人還是比較遙遠,若要寫到切近生活的話題,臺灣地區能走的路,就是搭配


  搭配就是年輕市場裡所說的穿搭術,穿搭術是一門非常可以細談的有趣內容(老實說這是謝莉納的老本行,我實在不該撈過界)。模仿別人的風格,搭配出擬似的成品並不困難;難就難在妳如何利用別人的產品,搭配出來不要是「日系」、「美式」、「韓風」,而是「妳(你)自己」,即使妝容上也是這樣。為什麼走在路上,很容易覺得女孩子看起來都長同幾種模樣,某些Blogger看來看去都一樣,妳會不會有時候覺得,她們就好像代替雜誌上的模特兒走出來一樣?這種感覺的蘊釀就是來自於她們絕妙的完全拷貝。頭髮要拷貝、妝容要拷貝、穿衣風格也要拷貝,拷貝是一種可怕的毒藥,會讓你忘記自己原本有些什麼和人不一樣的地方。幻想著要和喜歡的人一樣,同時代表著你漸漸不承認原本的自己。這種行為叫做模仿,而不叫時尚。時尚雖然是一種集體流行,但它的意義中非常注重智慧財產這件事情;模仿和時尚有根本上的不同,但是一般人很容易混淆,覺得時尚就是和美聯結,只要是美,為什麼不能稱為時尚,事實上並不然。


  傚尤固然也是一條路,但是你能不能利用別人沒有的東西造就自己的特色才是重點。韓國與臺灣絕大的不同便在於此。中國大陸的市場正在走一條和臺灣有點類似的路,但更大的差異是,他們有資源、有市場,做什麼都充滿展望,發展什麼都不缺機會。臺灣地區的固有文化實在短暫,層面也不及深;若是執著著這一點而放棄了我們所延續來的中華繁體文化及歷史,是我們手上自己丟棄了這樣的利器。缺乏什麼,可以找的就找回來,我認為這樣是比較實際的想法。

 

  搭配是一種利用別人創作的二次創作,這是非常重要的概念。既然是創作,就忌諱抄襲。可惜臺灣地區對於抄襲的尺度太鬆。討厭被抄是一定的,卻會在無形之中放任自己的抄襲而不承認(承認和不承認的差異極大)。拷貝並不等於可恥,將不是自己的事物據為己有才是比較可恥的。就好像我們出外欣賞風景,妳可以看,讓美景留在自己的記憶中,不要當成紀念品帶走它,完完全全是同等的道理。例如,我們在網路上看到任何人的心血或穿搭,那也是他身為原作的智慧權,而不是將別人的照片任意地轉貼,這是違反了設計的一大精神和基本的設計修養

 

  設計的內涵不只是美感這麼單純,其中一個層面上,它和素養及智慧財產有著密不可分的關係。不瞭解設計的人,會將設計和抄襲混淆。我們評論設計時,或是看一個人究竟懂不懂設計的時候,也經常針對這一點。今天淺談一點概念上的分享給大家。

 

  (下次來談時尚與物慾好了,這個題目好像也很有趣。)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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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hiroko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3) 人氣()